威海农村商业商行因违反商业银行法遭央行处罚13万元!

2017-04-03 00:10:00 原作者: 陈晨 来自: 支付之家网 收藏 邀请

支付之家网(zfzj.com.cn43日讯  山东威海农村商业商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的规定,于2017331日遭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罚款132501.99元。


货币信贷管理科处罚公示〔2017〕第1


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0718日在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丁新强,尚未上市。


商业银行备付金即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满足存款支付,确保资产流动性所做的准备。它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


存款准备金在商业银行资产项目中盈利性小,其管理原则是既要确保支付,又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占用,既控制在正常需要的最低限,判断其是否充足的重要标志是存款准备金率。


(责任编辑陈晨 微信:zfzj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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