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发于公众号支付之家网 zfzjcn丨微信 www.zfzj.cn丨网址 支付之家网(WWW.ZFZJ.CN) 2016年9月30日,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 ,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以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其中,《通知》第三条第(十三)项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如今,261号文实施即将一周年,那么执行效果又是如何呢?此次支付之家网将对这个部分与大家一同探讨商榷。 同年10月12日,淘宝网在官方论坛正式发出关于禁售POS机的通知,用实际行动配合了央行规定。淘宝平台强制执行POS机整机类商品下架,这次央行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力度非常之大,就连POS流量卡也在淘宝的禁售范围之内。不仅仅是淘宝,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也陆续对该类产品进行了封禁处理。 那么,真的就没有网上买卖POS机的了吗? 近日,笔者在使用“今日头条”(一款个性化的新闻客户端)浏览新闻过程中发现数家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POS机、MPOS产品公然在进行免费赠送形式的变相网上买卖POS机。 以下为笔者以及同事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信息截图。 (因其个性化推荐,可能具有片面性) 就如上图所见,我们发现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拉卡拉、付临门、随行付、点佰趣等产品均出现在列。广告中会提供免费领取的方式,只要在页面提交了接收信息,后续将会收到快递发送的MPOS机产品。 这种情况最严重的要属拉卡拉,我们遇到了25次相关广告,而拉卡拉竟然抢镜10次,其次就是付临门、随行付、点佰趣等。广告落款处多数标注的都是某某支付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这有可能是支付机构的行为,也有可能是外包服务商假借支付机构名义进行的疑似网销行为。如果是前者,则需要支付机构做好直营团队的管理,如果是后者,则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包服务商的管理工作了。 在我们正在编辑整理收尾的时候,今日头条客户端上又弹出了拉卡拉产品的免费领取广告,简直是SXBK。 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买卖”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并且法律上讲:在买卖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将标的物及其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标准。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按规定数额及期限支付价款;按规定受领标的物。 那么,出卖方为支付公司或服务商,买受方为消费者,价款的问题怎么解释呢? 免费赠送就是0元,我们可以理解价款为0元进行了交易。并且众所周知的是POS机产品的特殊性,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会带给所在的支付公司分润,在这里也就是指出卖方。所以,后续分润可以作为“按规定数额及期限支付价款”这一表述。 所以,以上行为基本属于网上买卖POS机。 人民银行严禁网上买卖POS机,所以就在网上免费推广赠送?这种愚弄监管机构的方式是否欠妥? 当然,我并不想和你争论这些。正如人民银行所言,银行卡受理终端属于金融服务专用设备,其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防护等级直接关系到客户信息安全、资金安全和支付服务市场秩序,网上随意买卖银行卡受理终端可能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被非法改装过的终端流入市场,继而引发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等风险。 也就是说,网上推广POS机的这种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和你是几十块钱买卖亦或是收取邮费甚至是包邮都没有什么关系的,或者说,进行免费赠送的这种危害性甚至是更大一些。 我们初步认为这种0元推广POS机产品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人民银行关于严禁网上买卖POS机的相关规定。 当然,关于本次所列机构是否违反了央行关于网上买卖POS机的相关规定,最终以监管机构的认定为准。而如此次稿件未能引起支付机构足够重视,我们将选择实名举报的方式直接投诉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正视听。 我们也敦促涉事支付机构对以上问题能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共同维护银行卡收单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 - - - - - - - - - 作者丨张盒子 责编丨陈晨(微信zfzjcc) 支付之家网(WWW.ZFZJ.CN)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支付之家网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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