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反洗钱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新增多条涉反洗钱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表,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领央行罚单。
1.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眉银罚字〔2020〕3号”显示,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1.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 2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处以罚款1万元。2.未按规定标准报告大额交易的违规行为,被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 20万元。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
2.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蒙银罚字〔2020〕 第9号”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1.大中小企业贷款统计错误; 2.贷款按行业分类划分错误; 3.银行承兑汇票企业规模划分错误;4.涉农贷款统计错误;5.个人账户开户时身份证非原件复印件; 6.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报备不及时或未报备;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8.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9.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10.延压税款; 11.占压财政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 12.用户在离岗(离职)后未及时停用(注销),公共用户,创建和停用征信用户未向人民银行报备,贷后管理查询未履行内部授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捌仟元 (¥1,348, 000.00 元)。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贾埃兵,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 2万元整。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呼和浩特分行行长申秀文,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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