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反洗钱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最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解放路支行(简称“工商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遭罚款17.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运银罚字〔2020〕第4号”显示,工商银行运城解放路支行存在“违反账户管理、反洗钱等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7.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运银罚字〔2020〕第7号”显示,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解放路支行行长吴某某因对“未按规定识别客户信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罚款1.5万元。 本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 众所周知,客户身份识别是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履行的核心反洗钱义务,在洗钱预防措施中处于基础地位。 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金融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风险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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