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网(支付之家ZFZJ.CN旗下)反洗钱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最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因违反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遭罚款22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员同时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拉银罚字〔2020〕1号”显示,开店宝支付存在“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保存客户身份资料等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对开店宝支付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1万元罚款。 本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5月9日。 据悉,这是开店宝支付年内第二次因反洗钱问题领央行罚单。 今年2月底,开店宝支付江苏分公司涉反洗钱违规遭央行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银)罚字〔2020〕第7号”的罚单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共计58万元。 据悉,开店宝支付违法行为共三条: 1.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 2.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 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同时被罚的还有时任开店宝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姚顺,央行方面认为,其对开店宝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姚顺开出了2.5万元的罚单。此次罚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2月26日。 支付查(zhifucha.cn)显示,开店宝原名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合并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后,业务类型覆盖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业务范围为全国。开店宝首次续展完成,到期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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