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商家因拒收现金被央行处罚

2020-05-07 11:06:00 原作者: 陈晨 来自: 支付之家网 收藏 邀请

支付之家网(zfzj.cn)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一则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市汇杰鑫燃料经销中心因拒收现金,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给予警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20年4月29日。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人民银行严厉打击拒收现金的现象,如发现拒收人民币现象,可以向当地人民分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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