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只是诱惑;动手,才有收获。” “成功者的秘诀,跑得快、选得准。” 这两张标注着“开店宝”的图陆续出现在我的以及我同事的朋友圈,内容主要是围绕开店宝旗下产品“开POS”的两组图片+文字的文案,里面充斥着各种不妥当的“性暗示”和“物化女性”、“矮化男性”以及“性别歧视”。 1、性别歧视: 该文案明显只针对男性异性恋者,而将女性和同性恋者隔绝在支付行业之外,有行业性别歧视的嫌疑; 2、物化女性: 文案一中,牵强而又大张旗鼓地使用女性身体做噱头,消费女性。该文案疑似将女性视为物品,有物化女性、侮辱女性的嫌疑。(注释:“物化女性”是指将女性的人格属性从其个人的整体中剥离,仅仅以其身体属性,尤其是与性功能相关的身体属性来看待她) 3、矮化男性: 男性在文案中疑似“被代表”,被设计方单一地呈现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当然,开店宝可以跳出来说文案与公司无关,并非开店宝公司设计的广告图片。甚至可以将该行为甩锅给某一代理商或者某一员工。 当然,我们也希望这样的文案设计并非出自持牌支付机构、上市公司旗下公司之手。 但是我们要清楚,这样的文案设计并非一般代理商或者普通员工可以设计出来的。另外,图片中留下的客服热线也并非某家代理商,而是开店宝公司总部客服电话。 相信很少有人愿意花费精力设计了文案却帮别人做宣传。 考虑到转发该文案的人里面,有开店宝公司普通员工以及中高层,我们有较为充分的理由推测,该文案极可能出自于开店宝公司。 开店宝全名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开店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以及四省份预付卡业务。 开店宝为上海即富的全资下属公司,后者又是上市公司亚联发展旗下控股子公司。 笔者认为,开店宝公司或其关联方发布的广告图片及标题用语表述的内容低俗,色情感暗示明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及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的规定。 也希望开店宝公司及时跟进此事,不要让我们误以为开店宝公司的企业文化就是一种以消费女性为乐的文化。 这样带有性暗示的宣传、博眼球的行为, 真的是low到爆, 代表的不仅仅是自身品牌, 对行业都是一种伤害, 拉低的是整个支付行业的形象! 来源:支付之家网(ZFZJ.CN)旗下代理商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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