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收单机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为建立特约商户信息共享联防机制,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通过现有支付清算综合服务平台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支持各收单机构查询特约商户签约、更换收单机构情况和黑名单信息等。为按期实现上述功能应用,现将系统接入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近年来,根据会员单位支付业务开展实际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等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协会组织建设了支付清算综合服务平台特约商户信息管理及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了个人和商户风险信息、特约商户基本信息的报送,特约商户黑名单信息与风险提示信息推送,风险信息和黑名单查询和下载等功能。 为落实《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协会拟对原系统进行功能性改造,向收单机构提供特约商户签约、更换收单机构情况和黑名单信息的查询功能等服务。系统分为网页版和接口版两种方式,并拟于2019年5月31日完成改造并上线运行。 二、系统接入工作安排 (一)已接入系统的机构。2019年5月6日起,协会印发系统接口规范, 已接入系统的机构根据接口规范启动本单位内部系统改造工作。2019年5月15日起,协会集中组织各机构参加系统联调测试。 (二)未接入系统的机构。未接入系统的机构需填写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接入申请表(网页版)(附件1),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发送至协会联系人邮箱,经协会审批并设置机构系统管理员权限后,即可登录系统实现接入。协会同时为各机构开通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相关业务功能权限,提供特约商户风险信息报送和黑名单信息下载服务功能。各机构系统管理员应尽快为本机构开立操作员用户,并分配相关功能权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确保系统接入等工作按期顺利完成。各机构应按照本通知工作安排与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内部业务、技术力量,争取本机构各项资源支持,按期完成本机构系统接入、信息报送及查询功能使用等工作。 (二)加强特约商户基本信息和风险信息报送工作。各机构接入系统后,应严格按照《特约商户信息管理办法》(中支协发〔2017〕18号)(附件2)相关要求和标准报送特约商户基本信息和风险信息,不得向系统正式生产环境报送测试数据等无效信息,以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已接入系统尚未完成存量特约商户信息报送的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参照系统操作手册完成存量特约商户基本信息及风险信息的报送工作(系统操作手册在系统网页“公告通知”处下载)。 (三)按期下载特约商户黑名单信息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各机构应指定专人定时登录系统,下载特约商户黑名单信息,通过系统及时反馈列入黑名单特约商户的处理情况。各机构在完成本次系统接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应通过系统报送列入黑名单的存量特约商户的处理情况。 联系人:谢丽君 马妤妍 电 话:010-88665117 88665191 传 真:010-88665102 邮 箱:ries@pcac.org.cn 附件:1.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接入申请表(网页版) (以邮件形式发送) 2.《特约商户信息管理办法》 (以邮件形式发送)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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