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宝发律师函强硬回击“闪电宝被‘造谣’事件”

2018-07-17 00:41:00 原作者: 张伟 来自: 支付之家网 收藏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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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之家网(ZFZJ.CN) 近日,一份关于闪电宝的文章截图在支付行业广泛传播,截图显示“闪电宝由于虚拟商户过多,已经被18个省关停”。不过,闪电宝官方随即发布辟谣声明,另外一份律师函也被广泛传播。



昨日早些时候,疑似汇付天下收单事业部薛飞在朋友圈表示,正在整理相关侵权链接作为证据,也已经联系好警方。同时,薛飞喊出了“造我谣者,虽远必诛”的口号。



同时,一份落款为“闪电宝项目组”但未盖章的声明也被广泛传播。该份声明被多家知名汇付天下服务商转发至朋友圈,应该可印证其真实性。



声明列出了三点内容:

1.闪电宝隶属汇付天下旗下,而汇付天下为持牌支付机构,且续展完成;

2.闪电宝运行正常,未出现无法登陆、不到账现象;

3.要求侵权方撤回不实宣传,并表示已经收集证据移交警方,对相关造谣者发出了律师函。


支付之家网获得了闪电宝项目组所提到的律师函,该份律师函来自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通过律师函了解到,律所接受闪电宝渠道商的委托,处理此次侵权事件。


严律师指出,涉事文章为不实信息,文章作者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不实信息,造成读者对闪电宝的误解,损害闪电宝及闪电宝渠道商的形象,且“侵犯了闪电宝渠道商的名誉权”。


律师函明确表示,要求对方在博客刊登说明及致歉,否则闪电宝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按照律师函内容分析(“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接受闪电宝渠道商的委托”),该份律师函并非来自汇付天下,也非来自闪电宝,而仅仅是闪电宝的服务商委托律所出具的一份律师函件。


当然,无论如何也要给支付行业的老大哥汇付天下点个赞,在处理本次舆情事件的反应还是非常迅速的,对外包服务商的业务开展有利。


支付之家网(ZFZJ.CN)了解到,就在一个月前的6月15日,汇付天下(01806.HK)于港交所正式挂牌。其中,银联旗下联银创业则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1300万股,总计持股5.97%


汇付天下公司在2006年6月于上海创立。2010年4月,汇付天下获得批准开展网上基金销售支付业务。2013年,汇付天下获得中国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业务许可。



通过支付信息查询系统“支付查”(zhifucha.cn)显示,汇付天下在2011年5月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部分省份)。其中银行卡收单的业务范围是除贵州省、湖南省、陕西省、河南省、浙江省(含宁波市)、重庆市、云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海南省、青海省以外的区域。


之所以出现部分省份不被允许开展业务,主要是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2014 年银行卡收单业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银发[2014]267号),被要求停止在上述省份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汇付天下在支付行业,多少有些悲情色彩,不过现在终归是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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